English

内蒙古艺术表演团体改革见实效

1999-04-0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杜弋鹏 我有话说

本报呼和浩特4月1日电26人的内蒙古伊克昭盟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1998年平均每月演出22场,这个数字表明:他们已经闯过生存关,活得比较滋润了。内蒙古文化厅有关人士透露:这样的艺术表演团体,在内蒙古已经为数不少。

过去“穷溜溜,灰溜溜,酸溜溜”,说的就是一些文艺团体不景气,演出没市场,演职人员收入少。究其原因是他们适应不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这个过程。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宝音德力格尔认为:解决这些问题,唯一的办法是改革,靠改革求生存,求发展。

内蒙古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经历了一个“要我改”到“我要改”的过程。从1992年起,内蒙古自治区先后出台了几个有关加快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文件。但“要我改”往往是被动的,步伐迈得小。这些文件的真正执行,还是发生在“我要改”之后。比如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1995年前常常看到“要我改”文件不断传来,但“官”办体制却长期未变,每年只演出30场左右,日子一天比一天穷。从1996年开始,他们改革用人制度,实行浮动工资制,队内实行队长负责制、全员聘用制,打破临时工正式工界限,工资收入按贡献大小决定,最低工资和最高工资月差拉大到400元。新机制建立后,先后解聘8名正式职工,使员工由34人降到26人,高职低聘5人,低职高聘7人。1998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艺术表演团体改革又有新突破,主要是对艺术专业人员进行应聘资格考评,实行了团长签约任命制,同时,区直各团先后制定了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一批改革先进典型脱颖而出。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各艺术表演团体把改革的着眼点落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领导体制实行了法人负责制,增强了自主权,明晰了主管部门同艺术团体的关系;人事制度启动了全员聘用制和评聘脱钩,并结合年度考核与评聘情况,决定聘或不聘,决定聘用等级,使演员能上能下。对从社会招聘的演员,则实行合同制,保证能进能出。分配制度采取了艺术结构工资制,拉开了分配档次,彻底打破了平均主义大锅饭,调动了演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通过改革,各级艺术表演团体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近几年,内蒙古三级艺术表演团体每年演出近万场,其中下基层演出5000多场,每年超额完成自治区政府下达的下乡演出指标。

日益活跃的演出不仅给艺术表演团体赢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促进了各门类艺术大丰收:从1992年至1997年,有64个剧目在国内外重大艺术活动和比赛中获奖138项,其中获部“文华新剧(节)目奖”5项,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6项……一大批未获奖但却为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在演出市场十分走俏。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